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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根据规定海外代购是犯罪吗?

admin 杭州债务纠纷律师 2024年03月08日
法律分析:海外代购只有是主观故意,才构成走私行为;非故意只能算违规,不属于走私。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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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行为并不违法,海外代购只要依法缴纳关税,该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有意逃税,会构成走私罪。私人旅游期间,为自己生活需要多买几件国际商品,不超出合理限度,则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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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是不违法的。如果通过正常缴纳关税来代购,是完全合法的。只有当代购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关税等行为时,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海外代购与走私的区别就是:海外代购是通过正常缴纳关税来代购,而走私是违反法律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关税。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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