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杭州债务纠纷律师 > 但劳动合同写的是乙方的工作地点是甲方所有的营业场所。我能拒绝吗?

但劳动合同写的是乙方的工作地点是甲方所有的营业场所。我能拒绝吗?

admin 杭州债务纠纷律师 2024年04月01日
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劳动者可以拒绝调岗降职降薪。调岗应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如有争议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九江律师 松阳律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 乐平律师 广西律师 资阳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甘孜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咨询网 杭州余杭区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金华律师 辽宁律师 阳江律师 越城律师 乐清律师 临川区律师 亳州谯城区律师 马鞍山和县律师 阜南县律师 绍兴柯桥区律师 信宜市律师 曲靖律师 襄阳律师 南昌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周口律师 阜阳律师 青岛律师 上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