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与本人工资不对怎么办?
个人工伤认定后应按照以下规定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资: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工资支付协议书;
(2)、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4)、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1、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资:
(1)、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工资支付协议书;
(2)、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时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4)、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工伤赔偿与本人工资不对怎么办?
- 商店里消失了消费者的东西。谁负责?
- 你好。没结婚定过亲,如果是男方提分手
- 我在拼多多买了游戏虚拟产品,但商家要
- 昨日刚买了华为荣耀手机,想退货退货吗
- 土地承包权是按照遗嘱人承包还是与老年
- 你好,我想问一下离婚后男方不给看望孩
- 发包人应提前支付死亡赔偿金。司机的责
- 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是不是一样,法
- 民间借贷行为中,仅有夫妻一方签字是否
- 被强奸的检查结果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才能
- 开庭七个月后不下判决怎么办?
- 车祸一方有交强险相同责任怎么赔付
- 女方诉讼离婚怎么操作?
- 因病公司辞退,应怎么样经济补偿?
- 父亲有刑事案底,离婚后孩子随母亲,会影
- 我收养了一只宠物,结果宠物跑了
- 仓库存放过期食品,被查到了吗?怎么处
- 填写身份证号码,会不会泄露个人信息?
- 醉驾260怎么能不进去?
- 刑拘十个月了还没判刑吗?
- 商事纠纷律师收费明细
- 我想咨询一下,违法所得没钱退该怎样办
- 账户注销后可以退钱吗?
-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基数低于实际工资怎么
- 交通事故给人撞伤了?
- 小孩被轻微撞伤?
- 承包地征收补偿纠纷律师费用怎么算
- 一群人给一个人打了怎么判
- 四是身体残疾能否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