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杭州债务纠纷律师 > 父母在一户头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父母去世后哥哥要分父母的土地该怎么办?

父母在一户头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父母去世后哥哥要分父母的土地该怎么办?

admin 杭州债务纠纷律师 2024年05月06日
法律分析:土地有宅基地、耕地、林地依照《民法典》,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村民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只有使用权,土地不能继承,只能继承土地上的农作物;我国土地承包法对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未予支持,而确定了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模式。家庭成员对于土地承包权在性质上是财产的共有关系,即用益物权的共有。因此,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所谓承包土地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因为耕地不属于该户的私有财产,其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营合同因“户”这一主体消亡而终止,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另行发包,或严格用于解决农村新增人口的生活用地矛盾。只是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回耕地时应当将土地上的收益抵偿给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其他中间人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友情链接: 鄂州律师 汕头律师 永新律师 杭州劳动争议律师 滁州凤阳县律师 延边律师 南京律师 四平律师 阳泉律师 厦门律师 新干律师 马鞍山含山县律师 福清市律师 陆丰市律师 利辛县律师 涡阳县律师 临海市律师 厦门思明区律师 青州市律师 临汾律师 江门律师 安顺律师 唐山律师 南昌律师 九江律师 潍坊律师 台州律师 西安律师 岳阳律师 中山律师